本報訊(記者 簡工博)昨天,上海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透露,常駐申城的外地戶籍居民辦理身份證業(yè)務可以不用回老家,在上海就能辦理。這一措施有望在5月底實施。
“比如江蘇戶籍但人常駐在上海,辦理了居住證以后,你要辦理你的身份證,在上海也能辦。”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陸民昨天表示,同樣,上海居民如果常駐在外地,也可以在外地辦理身份證。
據市公安局人口辦主任朱慧芬介紹,根據公安部要求,目前全國跨省市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已處于試點階段。上海正在積極準備系統建設改造、設備配置和業(yè)務流程設計等相關工作。
根據去年年底公安部印發(fā)的《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》,明確提出將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、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。不過《意見》也明確了兩種情形不能辦理:一是因相貌特征發(fā)生較大變化,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;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,包括偽造、變造、買賣、冒領、騙領、冒用居民戶口簿、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和買賣、使用假證的人員,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。對于這些人員如在外地,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。
此外,去年開始,首批有效期為10年的二代身份證將換證。市公安局去年建立了上海戶籍人員跨區(qū)域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制度,同時進一步縮短制發(fā)證周期至20個工作日。陸民表示,居民身份證拍照也有望向社會照相館全面開放:“技術標準規(guī)范統一以后,社會點我們都可以開放,主要是方便群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