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稱“投資5萬多元,最終能賺1040萬元”
23人團伙傳銷案在高淳開審
南報網(wǎng)訊 (通訊員 高妍 記者 張源源) 所謂“投資5萬多元,最終能賺1040萬元”的“1040工程”既不是國家扶貧項目,也不是什么高投資回報的生意,而是徹頭徹尾的傳銷。昨天,高淳區(qū)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23名被告人涉嫌傳銷的案件,其中不乏妻子拉丈夫“入伙”、老板坑員工“投資”的情況。
昨天上午,該案在高淳法院面積最大的第五法庭開庭,23名被告人站了整整兩排。根據(jù)公訴人指控,自2009年以來,這些被告人經(jīng)上線人員介紹,分別在江西南昌、贛州等地加入“1040純資本運作工程傳銷組織”。該組織宣稱,投資人繳納50800元申購虛擬份額的“入伙費”后,通過發(fā)展下線獲取提成,最終可獲得1040萬元收益,并稱這個項目是國家扶貧工程,參與者以后能“老有所養(yǎng)”,生活有保障。
不過,檢方指控,該案被告人唐某等人“入伙”后,開始通過拼命“拉人頭”獲取收益。證據(jù)顯示,根據(jù)該傳銷組織的規(guī)定,投資人分為“業(yè)務員”、“主任”、“經(jīng)理”、“老總”等不同級別,每個級別抽取下線入伙費的比例各有不同,成為“老總”后,下線每增加一名入伙者,“老總”就能從中抽取1萬元。在該案23名被告人中,不少人都通過招攬下線的傳銷行為成為“老總”,并進行著被稱為“見總”的活動,即作為“成功人士”風光出面,向新入伙人員講課、宣傳項目前景等。另外,在這起傳銷案件中,不乏妻子拉丈夫、老板拉員工“入伙”情況,如第1被告人與第2被告人是夫妻;第12被告人是第4被告人公司的員工,其余10多人中,也不乏同鄉(xiāng)、鄰里關系。案件庭審尚未結束,法庭今天將繼續(xù)開庭審理該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