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遷新聞網(wǎng)訊 (記者 方家鑫 通訊員 徐業(yè)輝)昨日下午,一名男子因為將私家車給13歲的兒子駕駛,被交警查處,罰款1000元。
7月16日下午2點左右,剛剛從山東打工回家的王明(化名),駕駛著自己新買的私家車在宿城區(qū)洋北鎮(zhèn)集市上轉(zhuǎn)。他13歲的兒子提出也想開一開,練練技術(shù)。聽兒子說鎮(zhèn)上的同齡孩子都會開車,王明沒多加考慮便把車交給了兒子開。13歲的小家伙便慢慢吞吞、歪歪扭扭地將車開起來。此時,恰好交巡警正巡邏到此,發(fā)現(xiàn)了這輛走著曲線的私家車。當(dāng)時,民警分析該車可能是酒后駕駛。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害,民警上前了解情況,等他們看到車上的情形,大吃一驚:原來駕駛車輛的人是一個未成年孩子,身邊還坐著一位中年人,中年人懷里還抱著一個5歲左右的女童。“如果發(fā)生什么事故,后果將不堪設(shè)想。”民警表示。
當(dāng)民警讓其停車時,小家伙折騰了半天才停下來。問及駕車的孩子叫什么名字,多大了,有無駕駛證?才知道小家伙只有13歲。當(dāng)問及副駕駛上的中年人是誰?中年人趕緊下車主動說自己是孩子的父親,懷里抱著的是自己的女兒。
民警對王明一家進行了批評教育,王明主動承認了錯誤,表示愿意接受處罰,并保證以后再也不干如此蠢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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