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起標的7萬元的民間借貸,雙方已經(jīng)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年輕法官卻還是隔三岔五給被告電話,這是為什么?
潘女士曾經(jīng)借給袁某張某一筆錢,7萬元。案子到達桐廬法院后,在民三庭副庭長周超的調解下達成協(xié)議,說好了分期還款。原本,調解書達成,法官這一環(huán)節(jié)的工作就算完成了。但周法官隔三差五就給被告打個電話催一下,“能提前還款就提前還款”。
原來,潘女士的女兒小妮去年幼兒園入園體檢時,查出白血病。而在這樣的大事面前,潘女士可以依靠的親人不多。潘和“老公”沒有領過結婚證,只在老家辦了酒,后來老公出事,目前在監(jiān)獄。她作為債權人的債務一共有兩筆,桐廬法院這一筆是7萬元?,F(xiàn)在已經(jīng)有4萬元還回來,還有3萬元會在這兩個月付清。
江干法院還有個案子,潘女士也是勝訴了,一共45萬元,但是債務人逃掉了。
孩子的病情急著用錢,所以周超法官才會這般操心。
昨天下午,周超法官要到杭州來參加會議,他特意早上就過來,到浙江省中醫(yī)院去看了看小姑娘,一是把袁某張某剛剛交到法院的2萬元送過來,二是自己也拿了1000多元送過來。
對于這個年輕的85后法官來說,1000多元不算小數(shù)目,他一個月的工資不過3500元左右,還有幾百元的獎金視辦案的量效而定。
潘女士有一本恩人記錄本,上面有“送粥的阿姨”、“護士的老公”、“廠里的大姐”……一筆一筆記錄著送來的幾十塊、幾百塊愛心款。她說一筆筆都記下來,現(xiàn)在先救女兒的命,這些恩情以后一定還。4歲的小姑娘正在承受大劑量的化療,頭發(fā)一根都沒了,醫(yī)生說,化療之后最好趕緊骨髓移植,總費用估計要三四十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