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偷偷了東西后,通常都會以最快的速度離開案發(fā)地,盡量遠離失主。
前不久,兩個偷車賊卻是“藝高人膽大”,得手后故地重游。不僅返回案發(fā)地溜達,而且還是騎著偷來的電瓶車回去的。結(jié)果,被路過的民警抓獲。
前天下午,白峰派出所民警周警官和同事打算到看守所提審一名嫌疑人。路上,看到這兩名男子騎車過來,不僅神色十分可疑,而且他們所騎的電瓶車鑰匙孔上,并沒有懸掛鑰匙。
民警當即下車,對這兩名男子進行盤問。
兩人當時很緊張,說不出鑰匙哪里去了,電瓶車什么時候買的。最后,兩名男子自己也沒法圓謊,只好承認這輛電瓶車其實是他們偷來的。
兩人中,一人姓師,山西人,27歲;另一人姓路,甘肅人,23歲。
這兩名男子可以說是偷東西的“黃金搭檔”。“去年上半年,這兩個人就因為盜竊被處理,拘役了4個月。今年1月,又因為偷電瓶車被抓,拘役了5個月。”周警官告訴記者,兩人6月份剛剛被釋放,就又作案了。
師某交代,“前兩天晚上,就在這家溜冰場門口,看到停著一輛電瓶車。就把車子先推到路邊,然后碰線把車子發(fā)動開走的。”
成功把車子偷走以后,兩人并沒有遠離案發(fā)地立即銷贓,還自作聰明地認為“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”,開著贓車,大搖大擺地又轉(zhuǎn)悠到了溜冰場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