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某,30歲,以前一直在東北老家打零工。今年4月,他接到了一條短信,對方自稱姓古,想請陸某到寧波來工作。
幾天后,陸某到寧波,與古某相約在鎮(zhèn)海一家超市門口見面。古某帶來了一位30多歲的女人金某。
古某告訴兩人,所謂的工作是去超市偷東西。起初,陸某和金某不愿意,經(jīng)不住古某的勸說,最終點頭。
古某定好方案后,3人分開行動。古某推一輛購物車假裝購物,陸某和金某各背一個雙肩包進超市閑逛。
古某將貨架上的的茅臺、五糧液裝進購物車,到隱蔽的地方就剪掉報警器,然后將酒塞進另兩人的包里。
平安無事離開超市后,陸某、金某將酒全數(shù)交給古某,古某給了兩人各200元。
陸某和金某覺得原來偷東西原來這么簡單,不如離開古某單干一票。第二天,兩人再次來到超市,準備如法炮制,被便衣警察抓了個現(xiàn)行。
原來,當(dāng)天超市盤貨時,發(fā)現(xiàn)貨架上少了5瓶茅臺酒、2瓶五糧液,價值1萬余元。一查監(jiān)控,很快就找到了小偷,報了警。
昨天下午,鎮(zhèn)海法院已盜竊罪判決陸某、金某各處拘役五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