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在線03月01日訊 昨天,龍灣區(qū)人民法院通報,自去年8月至今年1月,該法院審結危險駕駛案件355起,全部為醉駕案,依法對355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。
去年8月開始,為了提高訴訟效率,確保量刑平衡和法律適用統(tǒng)一,市中級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檢察院、市公安局經會商,決定將鹿城、龍灣、甌海等市區(qū)范圍內涉及危險駕駛犯罪的刑事案件指定由龍灣區(qū)人民法院集中審理。
聲明:本媒體部分圖片、文章來源于網絡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權,請聯系刪除:025-84707368,廣告合作:025-8470875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