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報網(wǎng)訊(通訊員 棲文軒 記者 朱靜) 近日,棲霞公安分局攝山派出所接到報警,有3名業(yè)主群毆物業(yè)的保安,并將其頭部打破流血。接到報警后,警方立馬展開調(diào)查。
原來,一天上午,郭某帶著母親單某和嫂子張某去看裝修的房子,張某推著10個月大的小孩,隨行的還有家里養(yǎng)的一只黑色小泰迪。到11點左右,張某的小孩一直在哭,所以3人決定到小區(qū)會所給小孩沖奶粉。郭某的黑色泰迪沒有栓繩只管撒歡往前跑,3人遠遠在后面跟著。到會所門口時,保安馮某看到一條小狗奔過來,連忙迎上去把小狗趕走,并用腳踢開。
郭某看到自己家的狗被人踢了,連忙沖過來理論。馮某回應:“會所不允許寵物入內(nèi)。”郭某一行人十分不滿,表示不讓進,為什么要踢狗,給主人講一下就行了。郭某母親單某說:“跟一個畜生計較什么。”馮某以為在罵他,就回了一句:“你才是畜生。”單某十分生氣,直接就動手甩了過去。馮某便推了一把,誰知單某直接倒在地上。年輕力盛的郭某見自己母親倒在地上,一時間頭腦充血,直接把馮某推倒在地,按著就用力打。母親單某和嫂子張某也過來幫忙,3人一起用力猛揍。一直打到馮某頭部出血,郭某才覺得解氣,一行人才停下了手。
據(jù)了解,郭某家的黑色泰迪沒有辦理狗證。攝山派出所的朱警官表示,近日南京警方正對犬類進行整治,市民應按照規(guī)定給自己的愛犬辦理“身份證”。
目前,打人的郭某、單某、張某3人已經(jīng)被行政拘留,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。
警方提醒,矛盾糾紛應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解決問題,切勿憑一時血氣之勇逞強采取過激行為惡化事態(tài)。市民養(yǎng)狗要遵守養(yǎng)犬規(guī)定,攜犬出戶的,犬只應當掛犬牌、束犬鏈,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(lǐng)。(當事人均系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