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抱著孩子逛超市真累,幸好有個母嬰整理室,既可以休息,又可以喂奶,真不錯。”慈溪華潤萬家香格店日前設立母嬰整理室,給正處哺乳期的媽媽們帶來了很大方便。據(jù)悉,目前慈溪已在26個公共場所試點設立了母嬰哺乳室(5月22日《慈溪日報》)。
你會在公共場合當眾喂奶嗎?有關機構曾作過一個社會調查,結果有近7成的媽媽選擇“會”。這既折射出年輕媽媽的拳拳愛心,更隱含其在哺乳室缺失背景下的無奈與期盼。如果公共場所缺乏必要的專用母嬰哺乳室,年輕媽媽為哺乳暴露隱私部位的尷尬就難消,這實際上是對女性正當權利的隱形傷害。
城市在編制建設規(guī)劃時適當設置母嬰哺乳室,體現(xiàn)的是社會對婦女兒童權益的尊重和關懷,是城市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標志。美國、加拿大等發(fā)達國家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就已合理規(guī)劃,在公共場所配備母嬰室。我國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明確要求,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興辦哺乳室。目前,上海已把對母嬰的關懷落到了實處,除機場、商場外,還計劃在其他公共場所和商務樓宇內新建母嬰哺乳室1000間左右。
設置母嬰哺乳室,體現(xiàn)著城市管理細節(jié)的完善。我們期待,公共場所的母嬰哺乳室越來越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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